证券时报记者 程丹
近日,证监会对浙江优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策投资”)及有关责任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因优策投资及实际控制人存在违规挪用基金财产、报送虚假信息等行为,严重违反私募基金法律法规,浙江证监局对优策投资和相关人员合计处罚超3500万元,并对实际控制人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同步撤销管理人登记。以上均为行政处罚的顶格惩处。
优策投资于2017年11月21日在基金业协会登记,从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经证监会调查,优策投资报送的实际控制人信息存在虚假记载。2019年3月,优策投资的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黄巍;2019年3月至调查日期间,优策投资向基金业协会报送的实际控制人为李某晴,报送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