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为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确实可以将某项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FVTPL),且该指定一经作出即不可撤销。具体分析如下:
1. 会计错配的定义
会计错配是指企业因对经济上相关的资产和负债采用不同的计量属性(如一方按公允价值计量、另一方按摊余成本计量),导致利得或损失无法在同期财务报表中匹配反映的情形。
2. 指定FVTPL的条件与目的
3. 不可撤销性
此类指定需在初始确认时作出,且一经指定不得撤销,以确保会计处理的一致性和可比性。准则明确禁止将此类指定扩展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FVOCI)。
综上,选项B的表述完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