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按月预扣预缴
工资薪金所得由扣缴义务人(通常为用人单位)按月采用累计预扣法预扣税款^^。每月发放工资时,根据当月累计收入减除累计免税收入、累计扣除项(如五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等)后,按对应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再减去已预缴税款,确定当月应扣税额^^。
2. 按年汇算清缴
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含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最终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需办理汇算清缴,对全年预扣税款进行多退少补^^。非居民个人则按月或按次计算,不参与汇算^^。
3. 其他所得类型的差异
示例:若月薪1.2万元,专项附加扣除3000元,则每月预扣税额为60元(2000×3%)^^;年度汇算时若总收入未超累进税率档,可能退税。
工资个税按月预扣、按年清算,两者结合确保税负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