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会计凭证中指定现金流量表项目时,需根据交易性质区分主表与附表项目,并结合财务软件或手工分类完成。以下是具体操作要点:
一、需指定现金流量的科目范围
1. 主表项目
现金类科目: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如银行汇票存款等),需在科目属性中勾选“现金科目”“银行科目”或“现金等价物”^^。
指定场景:当凭证同时涉及现金类科目和非现金科目时(如借:库存现金,贷:应收账款),必须指定主表项目;若为内部转账(如借:库存现金,贷:银行存款),则无需指定^^。
2. 附表项目
用于调整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流差异的科目,如资产减值损失、折旧摊销等非付现费用^^。
二、指定方法
1. 财务软件操作
金蝶等软件在录入凭证时,若涉及现金流量科目,系统会提示指定项目。例如,勾选“保存时提示指定现金流量”后,需在弹出界面选择对应活动类型(经营/投资/筹资)及明细项目(如“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
通过“提取凭证→T型账户分配”流程,将非现金科目匹配至现金流量项目(如应收账款分配为“经营活动-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
2. 手工编制要点
经营活动:销售收款需结合收入、应收变动及税金计算;支付职工现金需统计应付工资借方发生额^^。
投资/筹资活动:如处置固定资产归为投资活动现金流,偿还债务本息归为筹资活动流出^^。
三、常见注意事项
特殊处理:利息收入属投资活动,利息支出属筹资活动;代收代付现金流可按净额列报^^。
勾稽验证:最终现金净流量需与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变动一致^^。
若需自动生成模板或进一步分类示例,可参考以下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