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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7日,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同辉信息、同辉佳视,代码:430090)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经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查明,同辉信息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18年至2021年期间,同辉信息及其下属子公司科影视讯、北京威尔文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后更名为同辉(北京)数智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通过虚构业务合同、提前或延后确认收入等方式虚增收入、利润,导致同辉信息披露的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以及引用了2018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财务数据的《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以下简称《发行股票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同辉信息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分别虚增营业收入2,017.30万元、961.70万元、1,497.61万元、1,806.53万元,分别虚增利润1,046.43万元、814.86万元、737.48万元、587.82万元。





